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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会议中心施工安全规定

国家会议中心施工安全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会议中心作为大型会议展览场馆,有义务履行法律赋予的安全管理职责,全面维护场馆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责任。为了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及各级组织对于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结合会展行业施工搭建活动的特点,以及施工过程中各展台的搭建材料、施工工艺、搭建进度均有不同,且各工种相互交叉作业的复杂情况,为规范施工现场秩序,消灭各种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特制定《国家会议中心施工安全规定》,并将场馆内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规定予以通告,望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执行,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

一、主场施工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齐全。

2.必须按照5000平米不少于2人配备专职安全员并配带红袖标,巡视检查安全工作。

3.安排专人对后货场货物装卸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文明装卸,安全有秩序。

4.负责对搭建期间施工人员不带安全帽、2米以上登梯高处作业,梯下无人看守等违规行为要严格管理及时纠正。

5.负责组织对展览期间的安全检查巡视工作,确保展台的结构、电气等安全。

6.负责对展览幕后展台拆卸材料清运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撤展期间的各项工作安全有序,严禁野蛮拆卸。

二、施工人员要求

1.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必须佩戴安全帽,并做好必要的劳动保护。

2.施工人员必须持本人施工证进入施工现场。

3.施工人员酒后、身体不适时,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4.施工人员登梯2米以上高处作业时,下方应有专人看护。

5.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采取必要的绝缘保护措施,方可施工作业。

6.高空作业时施工人员应持有高空作业证,方可施工作业。

7.施工人员高空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帽及安全带等防护措施,作业时应采用高挂低用的方式,下方应有安全员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内。

三、施工搭建要求

1.展区进场搭建运送货物时,应从F1-4货门\西侧地库坡道进入,只允许使用货梯,严禁使用客用观光电梯及客用扶梯。

2.施工单位运送货物进入时,应对厅室大门做好保护措施,避免对门体造成磕碰损伤。

3.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应配备相应灭火器,严格按照报备展台图纸进行施工,搭建面积不得超出展台范围。

4.遇到场馆固定设施时(如立柱等),施工单位应实测实量后再做规划。

5.所有临建设施(展台)搭建不得超过场馆限定高度:

    a)——1层限高:1-4号馆5m、序厅4m4A3.5m

  b)——B1层限高:5-6号馆3.5m、进门处2.5m、序厅3.5m

6.搭建材料应选用环保型。

7.公共区域搭建结构的裸露部分,应使用防火材质进行遮挡。

8.在玻璃围栏处悬挂吊旗时,严禁将吊挂物直接捆绑在金属栏杆上。

9.施工单位应在工厂完成展台结构制作及涂料喷刷,搭建现场禁止实施展台结构的加工制作,严禁在场馆内刮腻子、打磨、喷漆,场馆内只可进行结构拼装和美工作业。

10.搭建木结构展台跨度超过6m时,应至少有一个直径≥100mm且壁厚≥5mm的有效支撑柱,并加法兰盘和底盘。

11.使用玻璃材料装饰展台应采用厚度不小于8mm的钢化玻璃,大面积使用时应贴明显的安全提示标识。

12.展台玻璃地台上不应搭建主结构,结构及立柱应落地。    

13.吊点只能吊挂在场馆工字钢钢梁上,与场馆工字钢钢梁接触部分应使用工业吊带,吊点间距不应大于6m,每个吊点承重不得超过400㎏,应使用电动升降平台施工作业。

14.吊点须安全可靠,使用的吊装带须结实耐用,没有破损,应保证其安全性。

15.二层结构展台及馆外展台应提供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出具的图纸和审核资料。

16.二层面积应小于一层面积的1/3,且二层严禁封顶。

17.二层面积超过50㎡应安装至少2个楼梯,楼梯宽度应≥90cm

18.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展台搭建材料不应超出展台范围1m,应随时清理各类废弃物品,保证馆内消防通道畅通。

19.内严禁搭建临时仓库存放展台材料、施工工具等。

20.室外严禁搭建迎风向背板、广告位等临建设施。

21.室外搭建门头、广告位等大会设施时,应建立天气预报预警机制,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可能造成的影响(如刮风、下雨雪等自然现象),并做好相应防护措施,消灭安全隐患。

22.室外遇恶劣天气,如:五级以上大风时,应禁止施工作业及室外装卸货物等危险操作行为,并提前做好防风措施,确保人员及物品的安全。

23.施工单位应按展览规定时间进行撤展,在撤展前应确保关闭展台电源,严禁带电施工。

24.撤展时主场应配备相应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疏导,确保文明施工,严禁将搭建展台整体推倒、拉倒等不规范施工行为。

25.撤展时,施工单位应将所有搭建材料全部撤出场馆并清运干净,不得遗留在后货场及场馆外围区域。

26.撤展完毕后,主场申请验馆,经场馆方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离场。

四、消防安全要求

1.场馆建筑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作业,严禁使用油漆、稀料、汽油以及压力容器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2.展览活动主通道宽度应不小于5m,辅通道宽度应不小于3m,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占用、遮挡消防疏散通道及出入口。

3.所有临建设施(展台)不得遮挡场馆安全疏散门、消防栓、防火卷帘、配电间、卫生间等场馆基础设施。

4.所有临建设施(展台)应配备年检合格的灭火器,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的规定,施工期间每个展台必须按照每301具、每502具的标准配备合格有效的灭火器。

5.所有临建设施(展台)搭建装饰材料应达到国家B1级以上防火标准,严禁使用弹力布和针棉织品等易燃材料做装饰。

6.所有临建设施(展台)木质结构及灯箱内应在进场前喷刷防火涂料,灯箱应留有散热孔。

7.所有临建设施(展台)、储物间、房间等严禁采用全封闭式顶棚,应至少留有50%的开放面积。

五、水电气要求

1.场馆基础电源应为三相五线制。

2.照明灯具及电器设施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并按照GB 19517-2009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施工作业。

3.电源接驳应由专业电工操作,且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

4.展台使用的水、气,应保留每天送断水、气的操作、检修口。

5.展台应配备二级电箱,各部件齐全完整;所有电箱不得放置储物间及封闭空间内,须安装在展台明显位置,且距地不低于20cm

6.展台二级电箱总开关应有漏电保护且与申报规格相匹配,并做好接地保护。

7.电器连接应使用双层绝缘护套线,连接端子应完全封闭,不得裸露。

8.电线穿过地面时,应做过桥保护。

9.镇流器等电器元件与木结构接触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做隔热保护。

10.室外安装灯具、插座、配电箱等用电设备应采取安全有效的防雨措施。

11.开展期间各搭建单位应安排专业电工值守,每天清馆前确保已关闭展台用电设施开关,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场。

12.严禁使用碘钨灯、高压汞灯等高温灯具。

13.严禁使用电熨斗、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

14.展览期间严禁使用空压机、储气罐等压力容器。如有特殊需求应提前申报,经场馆方许可并放置馆外指定位置,确保安全使用。

15.场馆提供的24小时供电,不能作为不间断电源使用;如有24小时用电需求,应留有值班人员看守。

六、使用升降设备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施工单位使用升降机时应有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作业前应认真排查施工区域潜在的危险,经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始施工作业。

2.使用升降平台前操作人员应全面检查机器设备,确保升降架上下自如,螺丝牢固,钢丝绳无锈蚀、润滑良好。

3.升降平台应置于平整地面,不允许在陡坡上使用。使用时,应打开稳定支架,检查支架稳固性,防止升降平台自行滑动。

4.施工时升降平台顶部的工作人员应在工作斗内工作,并采取必要的人身保护措施,不得骑跨、站在防护栏上,严禁超出工作斗的额定载荷升降作业。

5.升降平台顶部平台上不允许放置各种梯子或其他垫高物品,工作人员向外探身工作时,应保证双脚着地,否则应移动升降平台。

6.升降平台升起时,应注意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升降平台工作人员上下传递工具或材料时,应使用绳子吊运严禁抛递工具和材料,平台上的工作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工具或材料高空坠落伤及他人。

7.电动升降平台要保证接地良好,电源线的防护层要完整,铜线不得外露;电源线横穿通道时应做好防护措施。

8.雨天室外禁止使用电动升降平台。

七、施工押金扣除标准

任何施工单位及个人违反关于《国家会议中心施工安全规定》的规定,拒不执行场馆方提出的安全管理要求的,国家会议中心有权并依照以下标准扣除部分或全部施工押金,对于严重违反本手册安全规定拒不服从劝阻的单位和个人,国家会议中心有权作出强制撤场的处理决定。

1.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要求配备合格有效的灭火器的,违者扣除施工押金500元。

2.施工人员进场作业未带安全帽且不听劝阻的,违者将扣除施工押金200元/人/次。

3.施工人员登梯超过2米(含)以上高处作业,梯下无人看守的,违者将扣除施工押金200元/人/次。

4.施工单位高空作业人员无证操作,或由无证人员操作的,违者扣除施工押金2000元/处/次。

5.施工单位搭建材料占用消防通道不听劝阻,违者扣除施工押金500元/处/次。

6.施工单位展位电箱实际接驳的空开与申报规格不一致,拒不整改扣除施工押金2000元。

7.施工单位应确保场馆电箱干净整洁,有涂料喷刷在电箱上,一次扣除200元/个。

8.施工单位不得私自移位拆装场馆电箱,违者扣除施工押金2000元/处/次。

9.施工单位违规使用酒精、稀料、易燃品的,违者扣除施工押金500元/处/次。

10.施工单位违规使用砂轮机切割金属物品产生火花的,违者扣除施工押金500元/处/次。

11.施工单位撤展期间违规野蛮拆卸,整体推到或拉倒展台的,违者扣除施工押金2000元/处/次。

12.施工单位不得将展台结构、装饰材料等废弃物遗留在馆内、后货场及场馆周围的,违者视情况扣除相应施工押金。

13.施工期间,施工单位不听场馆劝阻,导致展台、门头、背板等结构倒塌,将扣除全部施工押金。

14.施工单位违反本手册规定造成任何一方财产损失的,违者扣除施工押金10000元/次,并按照人身及财产损失情况扣除财产损失赔偿金。

15.施工单位违反本手册规定造成任何一方人身伤亡的,违者扣除全部施工押金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规者的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在进馆施工、撤馆以及运输过程中因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人员伤亡、火灾及场馆建筑物设施损坏等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国家会议中心造成的所有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及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施工,若有违反,则国家会议中心将视情节轻重扣除相应施工押金。

注:1.本协议未规定事项须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2.遇现场公安、消防、安监等监管部门提出的安全要求,须严格遵照整改。

施工服务部保留对特殊情况实行特别限制的权利。